GB/T3836.15-2017爆炸性环境 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 第9章 布线系统
9布线系统
9.1 总则
除本质安全电路和限能电路的安装不需要符合9.3.2~9.3.7的要求外,布线系统应完全符合本章的相关要求。
9.2 铝导体
除了本质安全电路和限能电路的安装之外,用铝作导体的地方,导体应采取适当的连接方法,且横截面积至少为16 mm²。
连接应保证连接铝导体需要的附加措施不能减少规定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注1:可根据电压等级和/或防爆型式的要求确定最小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注2:宜考虑预防电解腐蚀的措施。
9.3电缆
9.3.1 总则
护套抗拉强度低的电缆(即通常所知的“易剥离”的电缆),除非安装在导管中,否则不能用于危险场所。
9.3.2固定布线用电缆
用于危险场所固定布线的电缆应与使用的环境条件相适宜。电缆应为:
a) 加热塑护套、热固护套或合成橡胶护套。电缆应为圆形,致密,如果有挤压层和填料,应防潮;或
b)矿物绝缘金属护套电缆;或
c) 特殊电缆,如带有合适电缆引人装置的扁电缆。
注:外壳承受的环境温度和/或工作温度条件变化较大时,“抽吸"作用会使危险气体通过不很致密的电缆流动。同样,没有填充间隙或有吸湿填料(例如,纤维填料)的电缆,电缆末端在有足够分压的毛细作用或吸湿作用下,通过电缆的间隙会将可燃性液体传输到电缆终端排出。需要特别注意电子-气动转换器的使用以及用天然气作为气动介质的类似装置。当危险场所和非危险场所之间用这类电缆连接时,可能导致可燃性气体流动到设备内部,例如,控制室设备的内部。设备安装在0区或1区场所时(危险环境存在的可能性较大,持续时间较长),这种情况可能最严重。如果很可能出现这些情况,宜使用电缆密封装置(在内部护套和单根导体之间密封)。使用电缆密封装置仅能降低蒸气传输的速率,可能还需要采取附加的稀释措施。
9.3.3移动式设备和便携式设备用供电电缆
移动式和便携式电气设备使用的电缆应为具有加厚的氯丁橡胶或其他等效的合成橡胶护套电缆、具有加厚的坚韧橡胶护套电缆或具有同等坚固结构护套的电缆。导线应拧成股,并且横截面积最小为1.0 mm²。如需要接地保护(PE)导线,应以类似于其他导线的方式单独绝缘,并且应并入电源电缆护套中。
对移动式或便携式电气设备,如果电缆中使用金属挠性铠装或屏蔽层,则铠装或屏蔽层不应作为唯一的保护导线使用。电缆应适合电路保护布局,例如,当使用接地监控时,应包括所需的导线数量。如果设备需要接地,除接地导体(PE)之外,电缆还可包括接地的挠性金属屏蔽层。
对地电压不超过250 V,额定电流不超过6 A的便携式电气设备可采用:
——普通的氯丁橡胶或其他等效的合成橡胶护套电缆;
——普通的坚韧橡胶护套电缆;或
——含有同等坚固结构护套电缆。
对于承受强机械力作用的便携式电气设备,例如:手灯.脚踏开关、桶式喷雾泵等则不允许采用这些电缆。
9.3.4粉尘环境用软连接
对于需要经常短距离移动的固定式设备(如导轨上的电机),终端连接用电缆的布置应允许电缆必要的移动但不损伤电缆,或者也可采用适合移动式设备使用的电缆类型。当固定布线本身采用的电缆类型不适合必要的移动时.应采用有适当保护的接线盒连接固定布线与设备布线。若使用挠性金属管,金属管及其附件的结构应能避免由于使用对电缆造成的损坏。应保持适当接地和等电位连接,挠性管不应作为唯一的接地措施。挠性管不应有粉尘进入,且不应削弱其连接设备外壳的完整性。
9.3.5 软电缆
危险场所用软电缆应选用下列电缆:
——普通的坚韧橡胶护套软电缆;
——普通氯丁橡胶护套软电缆;
——加厚的坚韧橡胶护套软电缆;
——加厚的氯丁橡胶护套软电缆;
——与加厚橡胶护套软电缆耐用结构相当的塑料绝缘电缆。
注:电缆宜参考有关标准规定。
9.3.6无护套单芯电线
无护套单芯线,除非安装在配电盘上、外壳或导管系统内,否则不应用作带电导体。
9.3.7架空线
当带有非绝缘导体的高架布线向危险场所内的设备供电或提供通讯服务时,应在非危险场所内连接,然后通过电缆或导管继续向危险场所供电。
注:非绝缘导体不宜安装在上述危险场所上方。非绝缘导体包括的项目,如吊车局部绝缘的导电轨系统以及低压和特低压轨道系统。
9.3.8防止损坏
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其安装位置防止遭到机械损坏、腐蚀或化学影响(例如,溶剂的影响),防止高温和紫外线辐射的影响(对于本质安全电路同见12.2.2.5)。
如果上述情况不能避免,应采取保护措施,例如安装在导管内,或者选择合适的电缆(例如: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遭到机械损坏的危险,可使用铠装电缆、屏蔽电缆、无缝铝护套电缆、矿物绝缘金属护套或半刚性护套电缆)。
如果电缆要承受振动,应设计成能承受振动但不会损坏的结构。
注1:在-5 ℃以下的温度条件下安装时,宜采取措施防止电缆护套或绝缘材料遭受损害。
注2:当电缆固定在设备或电缆托架上时,电缆槽的弯曲半径宜符合电缆制造商的要求,或至少为电缆直径的8倍,以防电缆遭到损坏。电缆的弯曲半径宜从电缆引入装置末端至少25 mm处开始。
9.3.9电缆表面温度
电缆的表面温度应不超过装置的温度组别。
注:当确认电缆有较高的工作温度(例如,105 ℃)时,该温度与电缆中铜的温度有关,与电缆护套的温度无关。由于热量散失,电缆温度不可能超过T6。当需要使用高温度电缆时,这些信息要在设备的证书或制造商的建议文件中说明。
9.3.10火焰传播
用于设备外部固定布线的电缆,防止火焰传播的性能应符合GB/T18380.12的试验要求,电缆埋在地下,放置在充砂槽/导管内或采取有其他防止火焰传播措施的情况除外。
注1:GB/T18380.12确定使用的1kW的预混火焰是常规用途,规定的程序可能不适用于小的单体绝缘导体、或截面积小于0.5mm²在试验完成之前导体熔化的电缆,或者在试验完成之前导线损坏的小的光纤电缆的测试,这些情况例外。在这些情况下推荐使用GB/T 18380.22给出的程序。
注2:由于使用阻止火焰传播的绝缘导体或电缆,并且符合GB/T 18380.12 的推荐要求,在所有安装条件下靠自身不足以阻止火焰传播,建议在传播危险高的地方,例如,长距离垂直敷设的电缆束,也应采取特殊的安装措施。
不能认为由于电缆样品符合GB/T 18380.12推荐的性能要求,电缆束就符合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可按照GB/T18380系列标准的要求对垂直安装的束线或电缆进行垂直火焰蔓延试验进行验证。
9.3.11设备的电缆连接
电气设备的电缆连接应保持相关防爆型式防爆性能的完整性。
当电缆引入装置的防爆合格证带有符号“X"时,电缆引入装置只能用于固定设备。如果另外需要夹紧装置防止电缆拔脱和扭转将力传递到外壳内的导体终端,应提供夹紧装置,并且放置在距电缆引入装置终端300 mm以内的地方。
对于便携式设备,仅应使用不带“X"符号的引人装置。
选择的电缆引入装置和/或电缆应能减少电缆"冷变形”的影响。
注1:电缆使用的材料可能有“冷变形”特性。电缆的“冷变形”可描述为,在密封施加压缩力的地方,电缆引入装置中的密封件位移产生的压缩力大于阻止电缆护套变形的力,电缆护套发生移动。耐烟和/或耐火性能低的电缆通常会表现出明显的冷变形特性。冷变形会使电缆绝缘电阻降低,如果切实可行,宜尽量选择合适的电缆引入装置,防止电缆绝缘电阻降低。
锥形螺纹电缆引入装置不能用于不带螺纹孔压盘的外壳上。
注2:锥形螺纹包括NPT螺纹。
9.4 导管系统
导管系统宜遵循有关标准规定。
导管进人或离开危险场所的地方应配有导管密封装置,以防止气体或液体从危险场所传播到非危险场所。在密封装置和危险场所边界之间不应有连接器、耦合器或其他附件。
导管密封装置应在外护套四周密封,并且电缆应有效填充,或者在导管内单个导体周围密封。密封工艺应使其不收缩,不透水,不受危险场所内化学物质的影响。
如果外壳需要保持适当的防护等级(如IP 54),应在紧邻外壳处配置有导管密封装置的导管。
导管所有螺纹连接处应用扳手紧固。
用导管系统作接地保护导体时,螺纹连接应适用于电路被熔断器或断路开关适当保护时承载的故障电流。
如果导管安装在腐蚀性场所内,导管材料应防腐,或者导管应有适当的防腐保护措施。
能导致电解腐蚀的金属组合应避免使用。
导管内可使用无护套的绝缘单芯或多芯电缆。但是,当导管内有三根或多根电缆时,电缆的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层应不超过导管总截面积的40%。
长距离布线的外壳应有适当的排液装置,以确保冷凝物的排放符合要求。另外,电缆绝缘应有适当的防水特性。
为了满足外壳防护等级的要求,除了采用密封装置之外,导管和外壳间还可能需要密封(例如,用密封垫圈或不沉淀油脂)。
注:如果导管是唯一的接地连续性措施,则密封宜不降低接地路径的有效性。
仅用于机械保护的导管(通常指“敞开”的导管系统)不需要符合本章的要求。但是,应采取预防措施在导管进人或离开危险场所的地方安装导管密封装置,防止导管移动或潜在爆炸性环境通过。
9.5 电缆和导管系统
9.5.1 EPL Ga级
“ia”防爆型式安装用电缆的补充要求见第12章。按照GB3836.20-2010用于其他防爆型式的电缆和导管的补充要求应符合文件规定的相关保护原理的要求。
9.5.2 EPL Da级
对本质安全系统使用电缆的要求见GB 12476.4-2010。
注:金属导管中的电缆,以及安装区域中适宜的防护技术采用的配件,宜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9.5.3用于EPL Gb、Gc、Db和Dc级的电缆和导管系统
对有关防爆型式用电缆和导管系统的补充要求在第10章~第18章中给出。
9.6 安装要求
9.6.1穿过危险区域的电路
电路经过非危险场所,穿过危险场所到另一个非危险场所时,危险场所内的布线系统应与线路的EPL要求相适应。
9.6.2绞线终端的保护
如果使用多股绞线,尤其是细绞合导线,应保护绞线终端,防止绞线分散,例如,可用电缆套管或芯线端套,或靠端子的类型保护,不能仅靠焊接。
符合设备防爆型式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应因导线连接到端子的方法而减小。
9.6.3未使用的芯线
本条的要求不适用于本质安全电路和限能电路(见12.2.2.5.3)。
危险场所内多芯电缆中未使用的芯线应接地,或者采用与防爆型式相适用的端接方式充分绝缘,不允许仅用胶带绝缘。
9.6.4 未使用的通孔
电气设备上未使用的电缆引入装置或导管引入装置通孔,应用与防爆型式相适应的封堵件堵塞。
封堵件应符合GB 3836.1-2010 的要求,并且只能借助工具才能拆除。
注:对本质安全电路中使用的封堵件的要求,见GB 3836.4-2010。
9.6.5 意外接触
除加热带之外,电缆金属铠装/护套与有可燃性气体,蒸气或液体的管道系统或设备之间应避免意外接触。电缆的非金属外护套提供的隔离通常足以避免这种意外接触。
9.6.6连接
如果可行,危险场所内使用的电缆不宜有中间接头。当不能避免时,除了适合于机械、电的和环境情况外,连接应:
——在防爆型式与场所EPL要求相适应的外壳内进行;或
——按制造商的说明书,用环氧树脂、复合剂或用有热缩管或冷缩管的轴套进行密封,连接不能承受机械应力的情况除外。
除了隔爆型导管系统、本质安全电路以及限能电路中的导线连接之外,仅应通过压紧连接、牢固的螺钉连接、熔焊或钎焊方式进行导体连接。如果连结的导体用适当的机械方法连在一起后再进行焊接,这样连接处没有应力,这种情况允许焊接。
9.6.7壁上的开孔
不同危险场所之间以及危险场所与非危险场所之间墙壁上穿过电缆和导管的开孔应充分密封,例如,用砂密封或砂浆密封以保持相关的场所划分。
9.6.8可燃性物质的传播和聚集
利用线槽、导管、管道或电缆沟敷设电缆时,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可燃性气体、蒸气或液体从一个区域传播到另一个区域,并且防止电缆沟中可燃性气体、蒸气或液体集聚。
这些预防措施可包括通道、导管或管道的密封。对于电缆沟,可充分通风或充砂。导管及特殊情况下的电缆(如存在压力差)需要时应密封,防止液体或气体在导管或电缆护套内流动。
9.6.9粉尘产生静电积聚
电缆走线的布置应使其避免粉尘通过产生的摩擦和静电积聚的影响,应采取措施防止电缆表面的粉尘堆积。
9.6.10可 燃性粉尘的堆积
电缆走线的布置宜使电缆上尽可能少堆积粉尘,且易于清扫。利用线槽、导管、管道或电缆沟敷设电缆时,宜采取措施防止可燃性粉尘通过或堆积在这些地方。如果电缆表面易形成粉尘层,并且影响空气的自由流通,尤其是粉尘的最小点燃温度较低时,应考虑降低电缆的载流容量。受粉尘层影响的任何布线系统应符合5.6.3.5 的温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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