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2024年在某单位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三相分离器防爆控制箱存在以下问题:1)防爆控制箱缺少一个紧固螺栓;2)防爆控制箱旁电缆保护管未进行密封;3)防爆控制箱电缆引入装置处弹性密封圈一个孔密封2跟电缆;4)防爆控制箱电缆引入装置采用塑料压紧元件。(见图1-图4)
问题依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2014)
5.2.3 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的进线口,引入电缆后的密封应符合下列规定:
3 电缆引入装置或设备进线口的密封,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置内的弹性密封圈的一个孔,应密封一根电缆;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
6.1.1.1.6 设置电缆的通道、导管、管道或电缆沟,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可燃性气体、蒸气或液体从这一区域传播到另一个区域,并且阻止电缆沟中可燃性气体、蒸气或液体的聚集。这些措施包括通道、导管或管道的密封。对于电缆沟,可使用充足的通风或充砂。
导管和在特殊情况下的电缆(如存在压力差)应密封,防止液体或气体在导管或电缆护套内通过。
6.1.2.1.7 电气设备多余的电缆引入口应用适合于相关防爆型式的堵塞元件进行堵封。除本质安全设备外,堵塞元件应使用专用工具才能拆卸。
结论:在防爆电气安装施工过程中,甲方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连接和密封,保证防爆电气设备在投用前满足规范要求。并按照要求每3年委托具有防爆专业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一次专业定期检查。日常运行时可参照定期检查内容进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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