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加气站是加工和销售易燃易爆性气体的场所,有可能存在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在大气条件下其蒸气或薄雾等易燃物质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当其浓度在爆炸极限以内,且存在足以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火花、电弧或高温等条件就会产生爆炸。因此,正确划分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有助于在天然气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储存各环节的电力设计中合理选择电器元件和设备。
加气站分区及防爆措施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分区
危险区域范围是按照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频繁程度、持续时间及通风情况来划分的,以释放源的情况作为依据。释放源按其释放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可分为3类,并分别对应0区、1区、2区:
(1)连续释放源。预计为长期释放或短期频繁释放的释放源。如油、水分离器等直接与空间接触的易燃液体的表面;没有用惰性气体覆盖的固定顶盖储罐中的易燃液体的表面,经常或长期向空间释放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蒸气的自由排气孔和其他孔口。
存在连续释放源,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为0区。
(2)第一级释放源。预计正常运行时周期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如在正常运行时会释放易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等密封处;在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安装在储有易燃液体的容器上的排水系统;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取样点。
存在第一级释放源,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为1区。
(3)第二级释放源。预计在正常运行下不会释放,即使释放也仅是偶尔短时释放的释放源。如正常运行时不能出现释放易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的密封处;正常运行时不能释放易燃物质的法兰、连接件和管道接口;正常运行时不能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安全阀、排气孔和其他孔口处;正常运行时不能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取样点。
存在第二级释放源,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为2区。
爆炸性气体环境中防止产生爆炸的措施
1、首先要采取一切措施避免产生爆炸的条件同时出现。
2、在工艺设计中采取消除或减少可燃物质的产生及积聚的措施:
①工艺流程中采取较低的压力和温度,将可燃物质限制在密闭容器内;②工艺装置布置要尽量限制和缩小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并将不同等级的爆炸危险区域与非爆炸危险区分隔在各自的界区内;③采取安全联锁的措施,及时阻止事故发生或扩散。
3、防止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形成,或缩短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滞留时间,宜采取下列措施:
①工艺装置采取露天或敞开式布置;②设置机械通风装置;③在爆炸危险环境内设置正压室;④对区域内易形成和积聚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地点设置自动测量仪器装置,当气体或蒸气浓度接近爆炸下限值的50%时,应能可靠地发出信号或切断电源。
4、在区域内应采取消除或控制电气设备线路产生火花、电弧或高温的措施。
5、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严格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选用用电设备。
加气站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依据上述要求,GB 50156—201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对加油加气站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分区及范围进行了详细划分,加气站用于生产储备销售天然气的设备设施及周边区域均属于1区、2区爆炸危险区域;加油加气合建站用于生产储备销售可燃易燃物的设备设施及周边区域涵盖了0区、1区、2区三个爆炸危险区域。防爆区域内严禁火源,所有用电设备均要求防爆,避免因碰撞、摩擦等因素产生火花。
1、CNG储气瓶组、储气井、车载储气瓶爆炸危险区域
室外或棚内CNG储气瓶组、储气井、车载储气瓶以放散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3m 的球形空间及距CNG储气瓶组壳体(储气井井口外沿)4.5m以内并延伸至地面的空间为2区,见图2-7。
2、CNG压缩机、阀门、法兰或类似附件爆炸危险区域
CNG压缩机、阀门、法兰或类似附件的房间的内部空间为1区,见图2-8。房间有孔、洞或开式外墙,距孔、洞或墙体开口边缘为R的范围并延至地面的空间为2区。当1 区边缘距释放源的距离L大于或等于4.5m时,R取值为3m,否则R取值为(7.5-L)m。
3、露天(棚)设置的CNG压缩机、阀门、法兰或类似附件爆炸危险区域
露天(棚)设置的CNG压缩机、阀门、法兰或类似附件,距压缩机、阀门、法兰或类似附件壳体7.5m以内并延至地面的空间为2区,见图2-9。
4、存放CNG储气瓶组的房间爆炸危险区域
存放CNG储气瓶组的房间内部空间应划分为1区。房间有孔、洞或开式外墙,距孔、洞或外墙开口边缘R的范围并延至地面的空间为2区。当1区边缘距释放源的距离L大于或等于1.5m时,R取值为3m,否则R取值为(4.5-L)m。见图2-10。
5、CNG和LNG加气机的爆炸危险区域
CNG和LNG加气机的内部空间为1区。距CNG和LNG加气机的外壁四周4.5m,自地面高度为5.5m的范围内空间为2区。当罩棚底部至地面距离L小于5.5m时,罩棚上部空间为非防爆区。见图2-11和图2-12。
6、LNG储罐周边爆炸危险区域
距LNG储罐的外壁和顶部3m的范围内为2区。储罐区的防护堤至储罐外壁,高度为堤顶高度的范围内为2区。见图2-13~图2-15。
7、露天设置的LNG泵、空温式汽化器、阀门及法兰爆炸危险区域
露天设置的LNG泵、空温式汽化器、阀门及法兰距设备或装置的外壁4.5m,高出顶部7.5m,地坪以上的范围内为2区。当设置于防护堤内时,设备或装置外壁至防护堤,高度为堤顶高度的范围内为2区。见图2-16。
8、露天设置的水浴式LNG汽化器爆炸危险区域
露天设置的水浴式LNG汽化器,距水浴式LNG汽化器的外壁和顶部3m的范围内为2区。当设置于防护堤内时,设备外壁至防护堤,高度为堤顶高度的范围内为2区。
9、LNG卸气柱爆炸危险区域
LNG卸气柱以密闭式注送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空间为1区。以密闭式注送口为中心,半径为4.5m的空间以及至地坪以上的范围内为2区。
加油加气站合建站的加油设备设施的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范围等同于加油站,可查阅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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